【引言】7月1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外公布了该省17市今年5月份的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华印小编查询发现,经环保部清查,山东省目前至少有58家造纸厂、包装厂已处于停产、倒闭、被取缔、遭拆除锅炉、被迫转产、搬迁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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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气污染新标准执行情况:49家纸厂、9家纸品厂关停、被取缔、遭拆除锅炉等被曝光
被环保清查的山东省下辖所有17个市:
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济南市、淄博市、莱芜市、泰安市、济宁市、菏泽市、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
根据山东省下辖的17个市落实《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7年5月份执行情况“双晒”清单,以下企业存在问题:
造纸厂:49家
1、章丘华饰纸业有限公司:关停
2、胶州市宏泰纸业有限公司:破产
3、青岛牧森纸业有限公司:破产
4、淄博淄川龙泉造纸厂:停产
5、枣庄华峰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6、烟台台皓韩纸工业有限公司:已倒闭
7、海阳市田林纸业有限公司:关停
8、莱阳润龙纸业有限公司:全年停产
9、曲阜市造纸厂有限公司:停产
10、曲阜金星王纸业有限公司:停产多年
11、济宁银海纸业有限公司:已关停
12、新泰市金泉板纸厂:已关停
13、肥城市兴隆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
14、山东大地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15、东平兴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
16、新泰市第二造纸厂:已关停
17、乳山纸业有限公司:倒闭
18、威海黄埠港造纸有限公司:倒闭
19、日照东明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20、莱芜市百伦纸业:停产
21、莱芜市恒利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22、临沂市贝贝纸业有限公司:关闭
23、临沂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
24、山东美洁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25、平邑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停产治理
26、山东中茂圣源纸浆有限公司:停产
27、宁津县宝典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28、齐河县华龙纸业有限公司:已关停
29、齐河县金汇纸业有限公司:已关停
30、德州沪平永发造纸有限公司:停产
31、山东鑫泉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32、滨州时代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33、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34、山东海润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35、山东益仁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36、山东群星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37、成武县宏达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38、巨野县鲁丰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
39、郓城县兴隆纸业有限公司:停产
40、莱州鲁通特种纸业有限公司:10吨及以下锅炉年底前淘汰取缔
41、烟台锦宏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拆除,改用热电蒸汽
42、莱阳银通纸业有限公司: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
43、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3台10 t/h锅炉已拆除,新上35t/h锅炉已完成超低改造,正在联网
44、日照八方纸业有限公司:12月集中供热后6T燃煤锅炉将拆除
45、亚太森博(山东)纸浆有限公司:5月21-24日停产
46、临沂市东大纸业有限公司:已搬迁
47、临沂平安纸业有限公司:无酒精生产锅炉停用
48、山东博兴环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12前完成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或者关停
49、山东单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二分厂:锅炉已拆除
包装厂:9家
1、青岛华龙纸品有限公司:停产
2、青岛人民印刷有限公司:已搬迁
3、枣庄市晟隆包装彩印有限公司:锅炉拆除
4、临沂昌华纸品有限公司:9月30日前实现超低排放
5、河东区兰蝴蝶纸品厂:取缔
6、临沂汇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转产
7、山东平邑方正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破产
8、临邑县新明纸品厂:已拆除
9、东紫包装有限公司:停产
当然,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名单中,也有不少达标排放或早已按照要求完成超低排放任务的企业,值得业界学习。比如晨鸣纸业、烟台华兴纸制品有限公司、烟台隆达纸业有限公司、烟台清泉纸制品有限公司、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等等(由于名单较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2017-2019年山东现有企业须执行新排放标准,否则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罚款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由山东省环保厅于2013年颁布。《标准》明确提出,分时段对企业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
一、时段的具体划分:
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时段,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第二时段,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执行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一时段、第二时段)及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第三时段,现有企业不分控制区执行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第三时段)
自2017年1月1日起,重点行业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加严,新建企业不再分行业,全部按所在控制区分别执行“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分控制区执行第三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所在控制区执行第四时段排放浓度限值。新建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所在控制区执行第四时段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
二、3类控制区划分标准:
1、核心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的区域,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核心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项目应逐步搬迁;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核心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2、重点控制区: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敏感度较高的区域。执行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仍然不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时,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原则倒推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
3、一般控制区:人口密度低、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生态环境敏感度相对较低的区域,即除核心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三、不严格执行的后果:
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官微发布的信息,2017年1月1日,山东省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开始实施,实施的时间是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治污设施不配套导致的不能达到第三时段标准限值的企业,要严格依法责令企业采取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措施,并处罚款;对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基本民生、公共利益的企业和实施停产整治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企业,可以不予实施停产整治,但应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限制生产期间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对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华印小编整理,禁止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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