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一间印刷厂私设暗管偷排废水被罚款100万!
案例回顾
今年1月23日,顺德区环运局容桂分局经过事先摸排,发现容桂华口工业区内辖区内一间印刷厂存在偷排污水的嫌疑,经突击检查发现,这家印刷厂直接将含有污染物的废水偷排入市政下水道,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批先建及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其查处。环运局的工作人员透露,这家违规的纸箱印刷厂就是通过一根暗管,将废水排到了这个市政下水道。
后续:
可以看见现在出口已经被工作人员封死,但是在井壁旁边,还是留下了废水所产生的淡蓝色。按照规定,印刷厂应该设有污水处理设备,也可将污水收集,交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污水处理,但这家厂为了节省成本,没有配套建设任何环保设施,直接将污水排进了市政管道。该印刷厂总计违反了4项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金100.107257万元。
法条链接
★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 佛山环保、顺德新闻、容桂环运
整理 | 禅城环保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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