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地铁年内即将开通!
15种行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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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1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6月1号正式开始施行。
《条例》明确禁止了15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违者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在车站或者其他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点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2、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便溺;
3、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4、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广告、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
5、在车站、车厢内揽客、拉客、兜售商品;
6、在车厢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7、在车厢内饮食,婴儿喂食、病人服药除外;
8、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
9、在自动扶梯或者活动平台打闹或者逆向行走;
10、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
11、使用滑轮鞋、滑板、电动平衡车等进站、乘车;
12、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13、使用燃油、燃气类的轮椅等代步车;
14、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15、其他影响运营秩序、环境卫生的行为。
其中,关于禁止在车厢内饮食这一规定,成为了大家所关注和讨论的焦点。,该规定是经过媒体调查问卷,经过反复调整修改才最终确定。同时,禁止饮食首先只是在车厢内,在车站或其他地方是不禁止的。
《条例》对其他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等群体,按照规定凭有效证件享受乘车优惠;
逃票乘客将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处以线网最高票价5倍金额的罚款,三次以上,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据了解,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观山湖段已于去年底开通试运营,全线力争于2018年年底实现开通试运营。
转自:动静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