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厅机关印刷服务业务,根据《安徽省科技厅机关印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省科技厅机关印刷业务委托单位招标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印刷业务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因内部文印室条件限制或印制数量多确需由厅外印刷机构承印的印刷品,包括票据、证书、信封、文件、资料汇编、研究报告、内部刊物、公报简报、宣传材料、会议材料等(不包括出版服务)。
二、投标条件和提供材料
具有印刷业务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均可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及复印件,单位印刷业务基本情况介绍、印刷服务方案和印刷业务报价单等材料。
三、委托印刷单位确定
厅办公室、条财处会同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外请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投标单位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资质、报价、服务质量等因素,评议确定2家左右中标单位建议名单,报厅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由厅办公室与其签订印刷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厅机关各处室开展印刷业务时,直接从招标确定的委托印刷单位中选择承印单位。
四、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6月22 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投标材料送到省科技厅办公室(合肥市明光路东方大厦2502室),其中单位印刷业务基本情况介绍、印刷服务方案和印刷业务报价单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报送。
联系人:许 晶,联系电话:0551-62653883,62613143。
安徽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